宁波民事借贷纠纷 2018年5月7日,卫龙公司(供方)与景某某(需方)签订《好收成产品新疆区域销售合同》,约定合同总金额为483,210元、结算方式及期限是按销售部分付款(每月15日、30日结算)尾款当年11月10日结清等内容。卫龙公司在供方处加盖合同专用章确认、景某某在需方处签字确认。上述合同签订后,2018年5月...